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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与应用

时间:2022-06-30

消防应急标志灯是用于指示疏散出口、疏散路径、消防设施位置等重要信息的灯具。它们通常标有图形,有时还标有辅助文字信息。

消防应急照明灯是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灯具。消防应急照明标志复合灯同时具有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两种功能。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定义和功率要求:

《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2010:

3.1 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令的系统,由各种消防应急灯及相关设备组成。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2013

2.0.19 应急照明:由于正常照明电源故障而激活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

2.0.20 疏散照明:用于确保有效识别和使用疏散路线的应急照明。

2.0.21 安全照明: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的人员安全的应急照明。

2.0.22 备用照明:用于保证正常活动继续或暂时继续的应急照明。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10.1.1 以下建筑物的消防电源应按一次负荷供电:

2 类 I 级高层民用建筑。

10.1.2 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堆场的消防电源应按二次负荷供应:

二级高层民用建筑4座;

5座电影院和1500座以上的影剧院,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建筑面积大于任何一层的商店和展览建筑,以及省级广播电视、电信、金融、贸易和金融建筑(市)级及以上,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10.1.3 本规范第 1 条0.1.1 和 10.1.2 以外的建筑物,火灾——储罐(区)、堆场的斗电可按三级负荷供电。还有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和特大型公共建筑,其供电应作为一次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

3.0.2 主负载应采用双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出现故障时,不应同时损坏另一个电源。 ()

3.0.3 初级负载中特别重要负载的电源应满足以下要求:

1 除双电源外,应加应急电源,严禁将其他负载接入应急电源系统。

2 设备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足设备允许中断供电的要求。

3.0.7 二次负载的供电系统应采用两路供电。当负荷较小或区域供电条件困难时,二次负荷可采用6kV及以上架空专线供电。

3.0.4 以下电源可用作应急电源:

1 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2 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馈线。

3 节电池。

4 个干电池。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注意:

1、很多既有建筑的做法是有柴油发电机或独立于两市电的第三个电源,带上属于一次负荷的消防负荷;

2、无论负载水平和电源如何,建筑物内的疏散和疏散标志都必须配备电池。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3.9.13火灾发生期间,各类消防电气设备的最短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表1的要求3.9.13:

13.9.13p>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光照要求:

备用照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

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泵室、自备发电机室、配电室、烟控室、消防设备室在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应设火供备用照明,工作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

规格之间的差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应急照明电源及时间:

1、后备照明:

可以使用两个主电源。设计中市电+柴油发电机一台;两个电源 + 柴油发电机。

根据规范要求,连续供电时间,即待机光源点亮的时间≥。

有些设计师下意识地会受到添加电池供电的影响。

所有代码都不需要电池作为备用照明。

如果只有一个电源,此时加一块电池是可行的。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讲义明确了备用照明灯可以使用普通灯具,采用双电源供电。

2、疏散照明及疏散指示电源及时间

一个电源+电池,两个电源+电池

供电时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

10.1.5 建筑物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后备电源的持续供电时间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2 医疗用房、养老用房、总建筑面积较大的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较大的地下和半地下建筑不应小于1.0h;

3 其他建筑物,不少于0.5h.

请注意,其他规范和地方标准可能对此时间有不同的要求,请以项目建设地当地标准的要求为准。

应急照明联动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9.2 火灾确认后,从火灾发生的报警区域开始,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序列,系统将完全进入紧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注意:

从目前的规范来看,大概有5次:

6.3.5.《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中的5个应急照明配电箱应保证应急转换时灯具在5s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高危区域紧急切换时间不超过0.25s。

《民法典》13.8.5-1 正常电源停止为应急照明供电后,其应急电源转换时间应满足以下要求:

1)后备照明不大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大于

1.5s;现金交易柜台、金库、ATM等处的备用照明电源转换时间不应超过0.1s,其他应急照明的电源转换时间不应超过1.5s。 ()

2)疏散照明不应超过5s。

《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011表格3.2.7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四),人群密集场所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护理家园、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展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公安部行业标准GA654-2006《人群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以人群密集场所为例:室内人群聚集场所。如:宾馆、饭店等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厅、博物馆展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门诊楼、病房楼、老人人 楼、托儿所、幼儿园、教学楼、图书馆和学校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客运站、码头、民用机场的火车、轮船、机场候车厅(楼),以及人口密集的生产和加工车间、员工宿舍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 5.5.19、“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礼堂、礼堂、电影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大面积、多人同时聚集的公共娱乐场所的观众厅、门厅、歌舞厅、候诊厅(车、船)、医院门诊等。

5.4. 第六条明确规定“菜市场”是人口密集的地方。 5.4.第8条规定“宴会厅”是一个拥挤的地方。

上述人员密集场所电光源式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转换时间不宜大于0.25s。

设置疏散标志:

1.安全出口:从出口门上方底边到门框100mm;

2.疏散指示和引导灯:墙1.0m以下,间距10m、20m,U型走道1m,嵌入式安装;

3.地面安装:140mm间距3.0m,240mm间距5.0m.

以电光源为主,蓄光型为辅;

4.智能疏散照明系统。

正确理解和掌握应急照明设计的要求对于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至关重要。

照明分配电路:

灯具或灯具供电电路的工作电流不应大于10A;安全电压灯供电电路的工作电流不应大于5A;每个应急电源电路连接的灯具数量不应超过64个;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通过应急照明配电装置连接到消防应急照明;应急照​​明集中供电。应急照​​明配电装置和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入、输出配电回路不设置剩余电流动作脱扣保护装置。除高空场所外,疏散区应急工作电压均采用安全电压。

如今,LED 灯被广泛使用,功率低。 1kW的EPS可以承载很多东西。

应急照明联动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9.1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联动控制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 集中控制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启动应急照明控制器来实现。

2 集中供电非集中控制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与应急照明配电电源装置联动的消防联动控制器实现。

3 自备电源非集中控制的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应通过与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相连的消防联动控制器实现。

疏散照明的几种类型和控制: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分散控制系统设计:

1.系统紧急转换

在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地方智能应急照明,正常照明中断后系统会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在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地方,自带电源的非集中控制系统将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各应急照明灯相连。配电箱实现工作状态的转换。集中供电非集中控制系统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配电电源装置联动,实现工作状态的转换。

2.应急照明集中供配电装置设计

应急照明集中供电控制装置安装在消防控制室内。对于没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物,应急照明集中供电控制装置安装在有人员值守的地方。电池组集中设置系统,应急照明集中供电系统,可手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配电装置的工作状态。一种电池组分布式分布的系统,其控制装置可以手动控制各个电池组和转换装置的工作状态。

集中控制系统的设计:

1.集控系统控制方式

应急照明控制器收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号或联动控制信号后,控制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

应急照明控制器采用集中电源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内应急照明配电箱及相应的消防应急照明等附件,实现工作状态转换。

集中供电集中控制系统,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统中应急照明集中供电、应急照明配电电源装置及相应的消防应急照明等附件,实现工作状态转换。

2.应急照明控制器设计

当系统中只有一个应急照明控制器时,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员值守的地方;当系统中有多个应急照明控制器时,主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室内,其他控制器可设置在配电室等场所。每个应急照明控制器直接控制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装置、应急照明配电箱和消防应急灯的总数不得超过3200个。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由消防电源供电,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备用电源使控制器在主电源中断后至少可以工作3小时。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由应急照明配电箱和消防应急照明组成。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电源装置和消防应急照明组成。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电源装置和消防应急照明组成。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消防应急照明的分类:

连续式消防应急照明是指在主电源或应急电源工作时光源点亮的消防应急照明;

非连续灯的光源在主电源工作时不亮,只有在应急电源工作时才亮;

自供电消防应急灯的电池、光源及相关电路安装在灯具内部,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电池、光源及相关电路为一体;

另一种是电池及相关电路为一体,光源为分体。

集中供电型消防应急灯的供电由应急照明集中供电提供。没有独立电池,不能独立工作。

系统如何运作:

自备电源非集中控制型: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市电通过应急照明配电箱给灯具供电,用于正常工作和电池充电。

发生火灾时,相关分区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将动作,切断消防应急照明的市电供电线路。灯具的工作电源由灯具内置的电池提供。照明进入紧急状态,提供照明和疏散。 .

集控式自备电源: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市电通过应急照明配电箱给灯具供电,用于正常工作和蓄电池充电。应急照​​明控制器通过实时监控消防应急灯的工作状态,实现对灯具的集中监控管理。

发生火灾时,应急照明控制器收到消防联动信号后,会向消防应急照明发出控制指令,控制应急照明配电箱和消防应急照明进入应急状态,并提供照明和疏散。

集中供电非集中控制型: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市电接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进行正常工作和电池充电。输出提供给消防应急照明。

发生火灾时,应急照明集中供电电源由市电切换到蓄电池供电,集中供电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

集控型集中供电: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市电接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进行正常工作和蓄电池充电,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输出通过每个防火分区内设置应急照明配电装置。提供消防应急照明。应急照​​明控制器通过实时监控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装置和消防应急灯的工作状态,实现对系统的集中监控和管理。

发生火灾时,应急照明控制器收到消防联动信号后,向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装置和消防应急照明发出控制指令,控制系统转移到紧急状态以提供照明和疏散。 .

系统性能要求:

1、紧急切换时间:

系统应急转换时间不大于5s;

系统在高危地区的紧急切换时间不应大于0.25s;

拥挤的地方1.5s.

2、应急工作时间:应急时间因地而异。

3、标志灯表面亮度:

只用绿色或红色图形组成标志的信号灯,表面亮度最低不小于50cd/㎡,最高不大于300cd/㎡(坎德拉)。

4、照明灯具的光通量:应急状态下的光通量不得低于其标称光通量,且不得低于50lm(流明)。

5、系统自检:系统主电源持续工作48h后,每隔(30±2) d) 30~180s,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源工作状态。系统主电源继续工作,每隔一年自动从主电源工作状态转变为应急工作状态,一直持续到放电终止,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源工作状态,继续应急工作时间不少于30分钟。

6、紧急转移控制

在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手动自动控制装置,强制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切换和应急输入。

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切换和应急输入应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

示意图: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系统安装要求:

一般要求:

1、消防应急灯与电源线之间不得使用插头连接;

2、消防应急灯的安装不得影响人员的正常通行,消防应急标志灯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3、应安装带箭头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确保箭头指示的疏散方向与疏散方向一致。

4、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应固定在实心墙上或天花板下,安装方式可采用明装或嵌墙方式。

5、应安装消防应急照明灯,确保照明灯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测试按钮可手动或远程操作。

6、在安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时,应有防止人员疏散方向正面眩光的措施。

7、消防应急照明应采用金属吊架吊装,吊架上端应固定在建筑实体或构件上。

8、蓄光标志作为辅助指示,只能安装在与标志灯指示的方向相同的路线上智能应急照明,但不能代替标志灯。

9、不燃墙体和不燃装修材料上应安装消防应急照明灯。

安装消防应急标志灯:

1、顶部安装时,尽量不要安装在天花板上。灯顶与天花板的距离应大于200mm;吊装时应使用金属吊杆或链条,拉杆或链条的上端应固定在构筑物上。

2、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拐角处较低位置时,应安装在距地面1m处的墙上。突出的紧固件。

3、安装在地面时,灯具的所有金属部件应为耐腐蚀部件或经过防腐处理,电源连接和控制线连接处应用密封胶密封,表面标志灯具应与地面平行,且地面高度不大于3mm,与地面接触的边缘不大于1mm。

4、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的疏散走廊和疏散主干线上,安装保持视觉连续性的消防应急标志灯时,应按箭头所指方向或流向引导光流的方向应与光流的方向相同。向同一方向撤离。

安装消防应急照明灯:

1、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均匀布置,最好在屋顶或离地2m的侧壁上。

2、安装在侧壁顶部时,底部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m。在距地面1m以下的侧壁上安装时,宜采用嵌入式安装,并应采用凸墙的最大水平。距离不宜超过20mm,光线应照射在灯具安装水平线以下;不宜安装在地面或1-2m之间的侧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