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标准化研究院获悉电动执行机构,由台州标准化研究院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电动两轮助力车”“浙江制造”团体标准荣获浙江省品牌建设联邦。获准发布并正式实施。
近年来,我国电动汽车产量快速增长,越来越多的市民对电动汽车作为代步工具的需求。随着2019年《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助力车通用技术条件GB/-2018》等政策的实施,电动两轮车明确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摩托车。
作为“中国电动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台州拥有电动汽车及零部件企业近1000家,拥有行业“五个第一”:全国第一一、电力生产和塑胶罩件销量 电机电控产销量全国第一 一、 减震器成套产销量全国第一 一、 产销量全国第一整车零部件销售。
“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制定、发布和实施,将推动电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电动执行机构,助力企业打造更高标准的产品,从而提升整体行业的品牌形象,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动力电池回收和质量承诺等, 2021年2月1日正式实施。
除利马车业外,我市两家企业等也参与了标准的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