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汕头市近期和远期发展用水需求恒压供水系统,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指导今后汕头市供水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汕头市水务局牵头。组织编制了《汕头市供水规划(2020-203年5)(公开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划范围为汕头市6区1县,包括中心城区(龙湖区、锦屏区、濠江区)、澄海区、朝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总面积为2198.7平方千米。
《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35年,建设与“以人为本、节水、低碳、安全高效、高效安全使用的经济区”国家经济特区、广东省副中心城市、现代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优质稳定”的弹性供水保障体系。2025年汕头市最高日用水量为219万立方米/日;2035年最高日用水量为292万立方米/天。
《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水源地优化配置和原水工程规划。规划期内,在现有常规水源基础上,结合供水设施布局需求,新增粤东水资源优化工程,汉江干流鹭湖水源地引入汕头以外河流,巩固“汉江+地方水库”的多源格局。结合现有吸引韩国的项目,将进一步强化汉江水源地的战略地位。为配合汕头市水厂近、远期布局,实现规划期内用水供需平衡,为保证供水能力进一步提高,规划期内汕头市拟推进的原水项目包括粤东水资源优化二期工程朝阳支线。、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二期工程、普宁、潮南支线、澄海区中心城区应急供水工程、新扩建原水配套工程水厂。
《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到,汕头市拟统筹协调应急水源和备用水源建设。规划期内,当地水库、粤东水资源优化工程、韩国工程、榕江、汉江等主要水源将互为应急和备用。将县域水功能区规划中的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水库作为备用水源,进一步保障汕头市供水安全。
《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还对水厂的布局进行了规划。规划期内,将根据现有城市供水系统布局和水源地条件,对全市水厂进行整合,结合城市发展和功能调整,规划新建和扩建水厂。规划期内,共规划新建和扩建水厂12座。其中,粤浦水厂和新津水厂两大水厂在中心城区扩建;扩建六和围水厂、东部水厂、莲霞水厂、尚华水厂;扩建印染园水厂、陇海水厂;,扩建秋丰水厂;其余水厂规模不变。到规划期末,全市共有自来水厂31座,设计总供水能力355.52万立方米/天。其中常规水厂22座,总供水能力345.470,000 m²/d;9个备用水厂,总供水能力10.050,000 m²/d。
《规划(征求意见稿)》还提到了各区供水管网规划、供水一体化规划、水厂升级改造规划、管网更新改造规划、二次供水规划、农村供水规划等。县。其中,《中心城区供水管网规划》提到,要构建中心城区“一轴两带三区”的供水保障网络:以内湾城市发展轴为中心,依托“青石泵站+南滨泵站”与×2海水供水管形成“一湾两岸”一体化供水保障网络;围绕“三个领域” 采用市政管网直供。如果水厂增压后仍不能满足供水需求,将通过增设小区泵房、改造小区旧供水管网等方式恒压供水系统,彻底取消“小水泵”,满足用户供水压力和流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