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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 投资总额

时间:2022-11-22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微星智能公告编号:2019-072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简称“公司”或“微星智能”)于2019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总投资的议案》。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项目实际实施建设情况,公司拟将项目总投资由1.2亿元增加至1.9亿元。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30日和2017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抓住“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重要机遇,加快物联网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满足行业客户不断升级的需求,公司决定投资1.2亿元建设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

(二)实现主体:.

(三)建设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五家社村。

(四)总投资:总投资1.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1亿元,流动资金1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公司自筹,未来可根据业务需要拓展各种融资渠道。

(六)项目经营范围:城市公用事业智能计量仪表终端及系统解决方案;物联网技术在燃气行业的应用、云工程、云服务及大数据研发、生产和销售。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目标

1、建立行业领先的物联网智能燃气终端产业化基地,推动物联网技术及其解决方案在燃气行业的应用;

2、开展燃气行业大数据分析研究、信息挖掘、智能化应用,构建云工程与云服务大数据集成应用平台;

3、打造智能化布局的数字化工厂,实现从物联网技术研究到产品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制造;

二、项目进展

该项目目前处于土建施工阶段,主体土建工程已完成50%。预计2019年底完成主楼顶盖,顶盖完成后智能仪表,将陆续进行装修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项目预计2020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

三、增加项目投资明细

(一)项目投资增加

项目原计划投资1.2亿元,调整后总投资1.9亿元。

(二)项目投资增加原因

1、增加了地下建筑土建工程的预算。根据杭州良渚新城管委会根据《年产50万台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设计批复》(杭良新冠[2018]第17)、项目建设指标灵活。有228个停车位。为满足规划车位指标要求,原设计方案中的地下室现由1层调整为2.5层,因此建筑物地下部分的土建造价预算将增加.

2、由于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实际建设成本较原投资计划有所增加。原项目投资预算是根据2017年的物价水平和当时的收费标准规划计算的。近年来,在原材料采购、工程建设等方面,由于物价和人工成本不断上涨,项目成本超过了原投资计划。 .

(三)增加投资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由1.2亿元增至1.9亿元,增资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及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

(四)增加投资后的项目建设期

根据目前项目进度和资金安排,本项目总工期调整为36个月,预计项目建设完成时间为2020年底。

四、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不改变原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与原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不冲突,不会影响原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变相改变投资方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公司扩大物联网技术在燃气行业终端设备中的应用,增强公司在燃气行业的技术和产品优势。智能燃气应用领域,建立行业领先的智能燃气终端设备数字化工厂,提升公司智能制造水平,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公司将募集所需资金增加对该项目的投资,对公司现金流有一定影响,但公司银行信用良好,可解决资金问题通过各种融资渠道保障公司的日常生活。经营现金流不受影响。

五、项目增加投资风险

本项目的实施立足于公司发展战略智能仪表,响应国家政策,慎重考虑长远发展。但仍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管理、技术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管理,明确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防范和应对潜在风险。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项目进展,履行投资决策相关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加大项目投资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本次增加项目投资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是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改变原项目投资方向,不与原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冲突,不影响原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原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变相改变投资方向,损害股东利益,投资总额从1.2亿美元增加到1.9亿美元。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智慧燃气物联网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总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在智慧燃气应用领域的技术和产品优势,提升公司智能制造水平,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满足公司发展需要。项目实际建设需要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故同意该项目总投资由1.2亿元增至1.9亿元。

七、参考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