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安装在建筑物或其他场所的一种自动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目的是及早发现并报告火情,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火灾。 是一种应用广泛的现代化消防设施。 是人们扑灭火灾的利器。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消防技术法规的实施,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推广应用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安全和防火工作中已经并将继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需要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来完成火灾报警系统,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一、基本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准备。 施工现场应具备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单位应向施工、施工、监理单位明确相应的技术要求;
(2)系统设备、材料、附件齐全,能保证正常施工;
(3)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中的水、电、气等应满足正常施工要求。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 不要随意改变。 确需变更设计的,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变更。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对设备、材料、附件进行现场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图、接线图、安装图、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含隐蔽工程验收)、检验(含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和竣工报告。
2、接线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接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线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检查电线的型号和电压等级。
3、管道或线槽内的布线应在建筑物抹灰和地面工程完成后进行,管道或线槽内不应有水和杂物。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接线。 系统中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在同一管道内敷设,也不要在线槽内敷设在同一槽内。
5、管道或线槽内的电线不得有接头、扭结。 导线接头应焊接在接线盒内或用接线端子连接。
6、从接线盒、线槽等引出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的电线有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
7、布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管道的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
8、管道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的地方安装接线盒:
(1)管道长度超过30m时,无弯曲;
(2)管长超过20m时,有1个弯头;
(3)管长超过10m时,有2个弯头;
(4)当管道长度超过8m时,有3个弯头。
9、金属管放入箱内时,箱外应套上锁紧螺母,箱内应设防护罩; 吊顶敷设时,箱体内外应盖上锁紧螺母。 塑料管进入箱体应采取相应的固定措施。
10、敷设各种管道、线槽时,应采用单独的线夹吊装或支撑。 吊装线槽或管道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11、铺设线槽时,应在下列位置设置吊点或支点:
(1) 线槽的始端、末端及接头;
(2)距接线盒0.2m;
(3) 线槽的转角或分支;
(4)直线段不大于3m。
12、槽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完整、平整、无翘角。 并排安装时,插槽盖应易于打开。
13、管道穿过建筑物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时,应采取补偿措施,并固定穿越变形缝两侧的导线,并留有适当的余量。
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后,用500V兆欧表测量各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0MΩ。
15、同一工程中的电线应根据不同用途用不同颜色区分,同一用途的电线颜色应保持一致。 电源线的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
3、控制器设备的安装
1、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设备(以下简称控制器)安装在墙体时,底边至地(楼)面的高度应为1.3~1.5m,靠近门井一侧离墙不应小于0.5m,前方作业距离不应小于1.2m; 地面安装时,底边应高出地(楼)面0.1~0.2m。
2、控制器安装要牢固,不能倾斜; 安装在轻型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电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线要整齐,不能交叉,固定牢固;
(2)电缆芯线和配线末端应标有序号,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不易掉色;
(3)接线板每个接线端的线数不得超过2根;
(4)电缆芯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
(5) 电线应绑扎成束;
(6)电线穿过管道和槽口后,应将管口和槽口堵住。
4、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相连,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控制器与其外部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5、控制器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记。
4.火灾探测器安装
1、点型感烟感温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探测器距墙壁和光束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0.5m水平距离内,不得有障碍物。
(3)探测器距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多孔送风吊顶开孔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部走道顶棚安装探测器时,宜安装在中央。 点型热敏火灾探测器的安装距离不应超过10m; 点型感烟探测器的安装距离不应超过15m。 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5)探测器应水平安装。 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2、线型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探测区域高度不大于20m时,光轴到天花板的垂直距离宜为0.3-1.0m; 当检测区域高度大于20m时,光轴距检测区域地面(建筑物)的高度不应超过20m。
(2) 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应超过100m。
(3)相邻两组探测器光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 探测器光轴至侧墙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
(4) 发射机和接收机之间的光路上不应有障碍物和干扰源。
(5)发射器和接收器应安装牢固,无位移。
3、电缆式线性温敏火灾探测器安装在电缆桥架、变压器等设备上时,应接触布置; 铺设在各种皮带输送机上时,应铺设在设备热点附近。
4、天花板下敷设的线性差温火灾探测器,天花板到天花板的距离宜为0.1m,相邻探测器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5m; 探测器离墙的距离应为1-1.5m。
5、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位置应根据被检测气体的密度来确定。 如果其密度小于空气,则检测器应位于可能泄漏点以上或检测气体可能最高聚集点以上; 如果其密度大于或等于空气密度,探测器应位于可能泄漏点的下方。
(2) 探测器周围应有足够的更换和校准空间。
(3)有防爆要求的场所,应按防爆要求施工。
(4)安装线性可燃气体探测器时,发射器和接收器的窗口应避免阳光直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不应有遮挡物,两组探测器之间的距离应相同。 应大于14m。
六、管道采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样管应固定牢固。
(2)取样管(含支管)的长度和取样孔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3)非高灵敏度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不应安装在天花板高度大于16m的场所。
(4)高灵敏度吸气式感烟探测器设置为高灵敏度时,可安装在天花板高度大于16m的场所,且至少保证2个采样孔低于16m。
(5)安装在大空间时,每个采样孔的防护面积应满足点型感烟探测器的防护面积要求。
七、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位置应保证其视野覆盖检测区域。
(2)保护对象之间不应有遮挡。
(3)室外安装时,应采取防尘、防雨措施。
8、探测器底座应安装牢固,与导线的连接必须压接或焊接可靠。 焊接时,不应使用腐蚀性助焊剂。
9、探测器底座连接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端头应有明显标志。
10、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要堵死,安装好的探测器底座要做好防护措施。
11、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朝向主要入口方向,便于人员观察。
12、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调试前应妥善保管并做好防尘、防潮、防腐措施。
5、火警手动报警按钮的安装
1、手动火警按钮应安装在显着且易于操作的地方。 靠墙安装时,底边距地面(地板)的高度应为1.3-1.5m。
2、手动火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3、手动火警按钮的连接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末端应有明显标志。
六、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安装
1、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严禁安装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装置。
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外接导线末端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记。
3、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箱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布置,并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4、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安装在轻型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安装在消防控制室内时,还应符合本条第三部分第一条的要求。
七、模块安装
1.同一报警区域的模块应一起安装在一个金属盒中。
2、模块(或金属盒)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
3、模块连接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末端应有明显标志。
4、暗装时,安装处应有明显的零件展示和检查孔。
8、火灾紧急广播喇叭和火灾报警装置的安装
1、消防应急广播喇叭和火灾报警装置的安装应牢固可靠,表面不得有损伤。
2、火光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靠近安全出口的明显位置,离地1.8m以上。 灯光报警器和火灾应急疏散指示器不应在同一面墙上。 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
3、报警区域应均匀安装扬声器和火灾报警装置。
九、消防专用电话安装
1、消防电话、电话插孔、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易操作的位置;
顶装时,底边距地面(地板)的高度应为1.3-1.5m。
2、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口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10、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安装
1、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蓄电池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安装在密闭环境时应有通风装置。
2、酸性电池不要安装在有碱性介质的地方,碱性电池不要安装在有酸性介质的地方。
3、消防设备的应急电源不应安装在有可燃气体的管线附近、仓库、手术室等场所。
4、单相电源额定功率大于30kW、三相电源额定功率大于120kW的消防设备,应设置独立的消防应急电源。
11、系统接地
1、由交流电源和36V以上直流电源供电的消防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其接地线应接在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上。
2、接地装置施工完成后,应按规定测量接地电阻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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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 1、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应有经过专门培训的合格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运行和维护。 系统更新时,需要对运维人员进行重新培训,使他们在上岗前熟悉新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流程。 运营商应该保持相对稳定。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式投入使用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 系统竣工图和设备技术资料; (二)操作规程; (三)值班人员职责; (4)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3、建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技术档案,主要包括系统设计的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与系统建设、调试、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有关的各种技术资料、规程和记录等。 .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 不要随意打断,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二、做好设备连续运行记录 1、密切监视设备运行状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地处理报警,做好各项记录,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2.每天必须如实填写值班记录。 (一)记录内容完整,跟踪记录处理过程,直至故障设备完好无损; (2)记录时间是连续的; (3)记录便于归档。 3、妥善保管已完成的系统平面图、设备技术资料(如产品说明书)、(季节性)年检登记表及值班记录等。
三、消防设备必须定期检查、试验 1、制度必须专人管理,设备维护部门和责任人必须落实。 2、消防系统必须定期进行全面检查。 应定期测试烟雾探测器是否添加烟雾。 消防水泵、排烟机、防火卷帘门等重要联动设备要定时启动。 3、每季度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测试。
4、定期清洁光电烟雾探测器光电烟雾探测器使用一段时间后,内部迷宫内会积聚大量灰尘,影响探测器的正常工作。 根据使用环境定期进行除尘作业。 由于探测器是一种精密的电子设备,除尘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迷宫式除尘操作步骤 1) 将迷宫式上盖和迷宫式本体从迷宫的红外线管座,用黑色湿布轻轻擦拭迷宫上盖的底部和两侧,重点是底部,应该是完全黑色的。 2) 用湿布轻轻擦拭或吹掉红外管底座边缘、灰尘和纤维。 3) 组装迷宫并安装上盖。 2、迷宫除尘注意事项 1)除尘用的湿布应具有一定的吸水性,不易掉纤维。 清除后的迷宫不能保留水分或留下纤维。 探测器指示灯应从上盖露出,防虫网应牢固。 2) 迷宫必须装回原来的探测器。 3)重新安装探测器,感烟探测器应报警火灾报警系统,并看到指示灯亮。 烟雾散去后,解除火警,探测器应正常工作。
五、控制器报火警时采取的正确处理程序 1、接到报警信号后火灾报警系统,立即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迅速赶到报警点所在位置进行确认. 2、如未发生火灾,应仔细观察现场环境,分析报警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处理后认真记录。 3、如发生火灾,立即使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并使用现场灭火设备扑救火灾。 4、消防控制室报到人员根据火情启动相关灭火器材,通知相关人员就地灭火,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并拨打119向消防队报告。 5、情况处理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对出现在控制器上的每一个异常情况都要认真对待,按上述程序认真处理,并详细记录整个处理过程,不得疏忽大意。
火灾报警系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也是预防火灾最有效的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