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相关规范和标准-2012《防火门监视器》和-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4.6.第1条:防火门系统联动控制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个独立火灾探测器或一个火灾探测器和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应作为关闭常开火灾的信号门。联动触发信号消防监控系统,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消防监控系统,联动防火门监控器控制防火门关闭。
2.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和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给防火门监控器。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共分12章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选型、系统设备设置、住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与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电源供电、布线、典型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防火门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
输入输出具有短路保护和检测功能。
使用网络远程在线监控
防火门监控器收到火控信号后控制防火门的关闭
防火门监视器有各种状态指示
防火门监视器可以通过蜂鸣器和指示灯快速诊断和识别故障情况。
防火门监控器具有自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