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市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印发的《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工作执行。
2009 年 1 月 12 日
关于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
(南通市公安局消防支队,2008年11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印发《建筑消防设施与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技术》 本着《示范推广应用座谈会纪要》(工孝[2006]139号)精神,运用技术防御手段提高城市综合防火能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对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意见:
一、准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关于“坚持以科技为先,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救援能力”的要求,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是预防火灾推进的重要平台和技术支撑。防火门。整合部门消防监管和社会消防管理综合资源,强化领导,精心组织,逐步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消防科学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设并开通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网络,设立监控中心,将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场所)接入监控网络,利用网络监控系统进行报警联动、设施巡查、单位管理、消防监督。对联网单位和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动态管理消防监控系统,实现城市综合抗火能力和现代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双提升。
三、实施范围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划定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南通市辖区内所有火灾隐患、火灾后可能造成较大损失、较大人员伤亡、影响较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具有重点消防部位的单位,均应接入监控中心,以确保安全。确保对消防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天候远程监控。达到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置火灾、减少火灾隐患的目的。具体范围如下:
(一)商场(市场)、酒店(餐厅)、大厅、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疗养院、寄宿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广播、电视和邮政、通讯枢纽;
(四)客运站、码头、民用机场;
(五)火灾危险性高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和文物保护单位;
(六)发电厂(站)和电网运营商;
(七)易燃易爆化学品的生产、灌装、储存、供应和销售;
(八)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九)重要科研单位;
(十)其他极有可能发生火灾并在发生火灾时可能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装置。
四、实施步骤
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分三个阶段实施。
并认真分析、总结和报告信息。各联网单位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类消防设施维护制度,确保各类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为提高有效联网开通率打下坚实基础。.
(二)接入调试阶段。根据重要性和火灾隐患,分三批实施联网。第一批为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第二批是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在前两批远程监控系统成功接入开通的基础上消防监控系统,三级重点消防安全单位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和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普通单位列入第三批准入范围。
(三)验收阶段。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公安消防局将在第二批联网单位一、全部入市后组织验收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投产1个月。验收分为在线验收和单位现场检查两种形式,重点对运营商提供的网络服务及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检查网络单位对网络终端的管理。检查完毕后,报告检查情况,督促运营商对系统管理和提供网络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网络运行使用正常的单位,推广经验;
五、实施措施
(一)选择具有相应资质、技术先进、业绩良好的中介服务机构作为网络系统的运营商。
(二)应接入互联网或自愿接入互联网的机组,由网络系统运营商统一建设、安装、调试。
(三)所有接入互联网的单位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统一布置建设,分阶段完成与“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管理网络系统”的联网并分批。
(四)联网机组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直接联网,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合格后方可上网。
(五)联网范围内的所有单位,以及今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其消防安全设计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网络系统规范的要求。要求,并在投入使用前应与城市消防连接。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联网。
(六)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对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进行监督检查。
(七)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监控、设备维护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执行。安装联网费及联网监控服务费为运营服务费,必须坚持入网自愿原则,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强行上网,只收取服务费,物价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
六、职位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对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社会消防防控能力,实现消防社会化的重要作用。工作,积极开展单位消防设施联网和自检维护工作,努力构筑单位消防安全信息化防线。
(二)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联网单位要制定周密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开展系统联网建设。要加强监控系统业务培训和消防设施管理和操作人员,提高其理论和实践水平。
(三)严格管理确保长效。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是一个系统工程,开通和运行只是一个开始。联网后的巡检、维护、监控等日常工作是单位要时刻保持警钟长鸣,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制度管理,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和各系统操作规程,措施到位,下达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的防火控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