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3月29日,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会议,就电动汽车新国标实施后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据有关统计,衢州市已登记电动自行车70万余辆。2018年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27.15万起。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数的42.1%和44.08%。
根据《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凡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人员,应在15日内完成登记登记,4月15日(含)后购买的不包括在内在新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电动自行车免于上牌登记;4月30日起,衢州市交警部门将全面停止未列入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品牌、车型上牌登记。
落实硬指标,杜绝“超标合格车”
即将实施的新国标与1999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旧国标”)有什么区别?
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旭大队大队长杜月明告诉他电动执行机构,与旧国标相比,新国标的一大特点就是不再有以前的安全指标。 “多项选择题”。在旧国标中电动执行机构,标准规则分为三类:否决项、重要项和一般项。工厂车辆被否决的项目必须全部符合标准,但重要项目只需符合15项或以上的标准,一般项目符合9项或以上的标准。但是,这给厂家提供了回旋余地,进而造成产品检验合格却是“超标车”的尴尬局面;而新国标的“全部技术含量”成为强制性硬指标。指标不再是“选择题”,也杜绝了“非否决项”留下的漏洞,从生产的根源上杜绝了“超标合格车”的存在。
此外,新国标的另一大特点是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标准全面提升,“超标车辆”将不再享有具有机动车性能的非机动车的权威。
轻量化开发,实现最大流量优化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根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速度由旧国标的20公里/小时调整为25公里/小时。当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不能提供动力输出;车重(含电池)不超过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电动机的连续输出功率从240瓦调整到400瓦。
从数据上看,新国标中的速度、重量、功率等几项指标看似在提升,但在厂商和用户眼中,其实是在减速、减重。之前,通过改装,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可达50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部分电动自行车重量超过70公斤。这些产品接近或达到电动助力车的性能。
杜月明表示,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自行车的“短途出行”功能定位和轻量化发展趋势,将减少对非机动车道内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交通秩序的干扰。车道,确保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严控市场,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即日起,衢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整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严格管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的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防止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进入市场。市场。走访检查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严查无证生产企业、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生产违章车辆以出口为幌子,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上述行为经查实属实的,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进行处理,直至证书被吊销,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并处罚款、没收。非法收入;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组装的行为。 ,以及篡改电动自行车。我们为客户严格管理“老年代步车”等三轮电动车,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开展电动自行车标准化长效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的抽检,扩大抽查范围,对市场上电动自行车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净化。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非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组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等行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有序健康市场的发展。
新国标的实施即将开始。连日来,市民十分关注,提出了不同的问题。根据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问题总结,记者梳理出三个关注率较高的问题,方便广告市民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
问题一:最近有传言“赶紧买电动自行车,不然4月15号就要考驾照了”。这是真的吗?
答:4月15日是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实施日期。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自行车将实施3C认证。未来,电动自行车将严格按照新国标的要求进行区分,满足新国标各项技术参数的要求。,纳入电动自行车管理,属于非机动车,不需要考取驾照。
电动汽车技术参数超过新国标要求,纳入轻便摩托车管理,属于机动车辆范畴,驾驶员需取得相应驾驶资格。之前已经注册过的超额电动自行车,不需要取得相应的驾照。
问题二:看到新闻媒体提到浙江省将在4月1日前开展非标电动汽车登记,为什么我市不登记非标电动汽车?
答:因为浙江省于2018年11月14日发布的《关于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过渡期登记和路面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四点提到:2019年3月31日之前,无证经营和无证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要注重劝导教育(地方立法或者地方政府、公安机关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告知并引导车辆的驾驶员、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进行登记或备案登记。
因此,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按照2017年5月1日起实施的《衢州市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已开展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衢州市不再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超过标准。
问题3:我在网上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商家和消费者都认为是合规车。为什么我在我市申请车牌时提示不能申请?
答:目前衢州市交警部门接到过多次类似电话咨询,帮助查询了帮手提供的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型号。此类产品尚未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申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目录,因此不在目录范围内,存在不能上牌的车辆。
由于在衢州市注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进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品牌公告目录,且车辆的实际性能参数必须与公告目录一致,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前上网查询核实。
(原标题《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下月十五号起实施!重点抓重点,快来看看》原作者黄韵陈伟民。编辑叶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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