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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3-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通知》(安委会[2017]4号)国务院安委会《5.3》 根据电话会议精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开展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分发给大家,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 年 7 月 14 日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批准市安委决定,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全市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和整治电气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气产品及其线路管理等方面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查处社会单位电器使用维修违法违规行为 努力实现电器产品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用电维修安全水平显着提高社会单位,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全市电气火灾事故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管理

1. 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执行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和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从严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材料、线芯材料、线径等方面不符合或降低标准的违法行为;

2. 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批发市场、销售仓储仓库和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销售、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工厂地址等。 来历不明和不合格商品的违规行为。加强对通过互联网和直销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确保电器产品“线上线下”销售质量。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筑工程领域电气综合管理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行为,追究设计单位责任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和规范而引起的电气火灾事故。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气产品及其线路施工验收。严格排查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监管责任,对工程中不合格电气产品的使用和安装情况进行严格检查;严格排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塞不严等隐患。

5.落实施工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根据合同规定,施工单位采购相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施工单位应确保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管理

6.加强社会单位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严格查处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的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布线不规范、用电超标、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缺少短路保护装置、擅自布线、无证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严查社会单位没有专业电工,不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推动实施电力系统定期维护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力安全隐患的能力;在现有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厂房、地下高层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电气火灾多发场所,优先推广安装不少于300套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动新建建筑同步安装,加强预警、预处理。在学校、医院、疗养院、宗教场所等重点防火单位和人口密集场所推广使用“灭弧电气火灾短路保护装置”,有效防治电气火灾。优先推广安装不少于300套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同步推进新建建筑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加强预警、预处理。在学校、医院、疗养院、宗教场所等重点防火单位和人口密集场所推广使用“灭弧电气火灾短路保护装置”,有效防治电气火灾。优先推广安装不少于300套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同步推进新建建筑安装,加强预警、预处理。在学校、医院、疗养院、宗教场所等重点防火单位和人口密集场所推广使用“灭弧电气火灾短路保护装置”,有效防治电气火灾。

7.推进城乡社区、村镇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位,检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电表箱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检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始装机容量;检查私下是否存在接线乱序、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宣传。

8.加强对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管。加强对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完善和规范电气相关资质证书的颁发和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从2017年5月开始,到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2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将根据本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动员部署,下达治理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要下发电力火灾综合治理通知,动员社会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县(市、区)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检查重点、整改方式、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组织电气产品及其线路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建筑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及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电气火灾监控,根据检查点,自行组织检查,检查电器产品及其电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法规制度建立阶段(2017年10月-2020年4月)。各地区将进一步完善用电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完善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提高建筑用电防火性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电气系统维护和电气检测等。按照规定,将违法生产、销售电气产品、进行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列入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平台,定期发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电气安全相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力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和强化综合管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地区将组成督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改,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进行分类 阶段,重点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重点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重点查处责任人对违规行为,重点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两责、共同管理”“行业管理要管安全、企业管理要安全、生产经营要安全”的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单位负责、综合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邮政管理局 以局方和供电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南通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支队长胡耿松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 . 市政府将综合管理工作纳入2017年至2019年各县(市、区)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检查。

(二)县(市、区)政府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制定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组织调研分领域治理,定期分析研判,督促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负责消防安全监管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监督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

质量监督部门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的电器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加强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和企业的日常监管,从严查处无证违法生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严格控制电器产品质量源头。

工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加强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店的监督检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无厂名、厂址销售不合格、来历不明商品的违法行为。

经济和信息化、城建、交通、水利、电力等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职责认真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依法查处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电力部门负责依法监督电力行业各企业,确保供电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输)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从严查处因电气原因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

安装一批电气火灾监测系统,推广使用“灭弧电气火灾短路保护装置”。各行业相关主管部门要聘请电气安全专业人员,协助对行业内系统单位的自查自强进行专项检查和监督,督促各单位落实电气安全防范措施。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及时抓好相关行业部门对电器产品使用情况的综合管理,推动工作责任落实。督促各单位落实用电安全防范措施。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及时抓好相关行业部门对电器产品使用情况的综合管理,推动工作责任落实。督促各单位落实用电安全防范措施。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及时抓好相关行业部门对电器产品使用情况的综合管理,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五、职位要求

(一)落实工作职责。各地区和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意义,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明确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保治理有效.要严格落实电气消防安全责任制,拉紧责任链条,编织密集的责任网络,切实落实各级领导、岗位、环节的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全面治理。

(二)形成合力。各级政府要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综合治理,加强统筹规划,协调解决突出隐患,推进电力线路改造融入城中村、棚户区。要建立部门间定期信息共享、通报情况、联合侦查、案件移交机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形成法律合力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组织城乡社区排查整治电气火灾隐患,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三)引导全民参与。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以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揭露无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的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促进电气产品质量的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聘请具有相关技术资质的机构,开展电气安全检测,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和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因电气原因发生较大、较多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严格责任倒推。有玩忽职守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有关领导和人员。

各地及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情况,于2017年7月9日前报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组办公室;阶段性工作总结于2017年9月30日提交;1月5日前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每年7月5日前提交上半年工作总结;2020年3月15日,提交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附: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录

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协调员团队名单

市级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蒋才茂市政府副秘书长

望直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张晓波公安局局长助理

七开市安监局副局长

胡耿松市消防支队支队队长

委员:市经信委副主任卢建新

葛均教育局局长助理

民政局副局长周海滨

吴一平 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海洪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助理

六平水利局副局长

邱义文 商务局副局长

文化广电新技术局副局长曹金辉

姜国新市卫计委党组成员

秦华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鹏市质监局副局长

陈金元旅游局局长助理

民宗教局副局长黄少红

北云卷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副总经理傅景

二、办公室组成清单

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承担综合管理协调组的日常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导演:胡耿松市消防支队支队队长

联系人:经信委经济运行司司长顾晓

教育局安监处处长陈新荣

魏志强市消防支队消防处处长

民政局工作人员周彦涛

前进城乡建设局工程处处长

葛迎峰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飞跃 水利局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副主任

市商务局流通产业发展处处长黄爱军

临宝市文广新局办公室文员

市卫生计生委委员季义军

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曹晓青

于天池市质监局监察办科员

漳新市安监局监察三处处长

谢树川 旅游局副局长

民宗教局宗教处副处长娄福平

邮政总局市场部部长石海红

朱培健 安监质量部副部长

综管协调组和办公室的组成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更换,并报协调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