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景:开车时,你的视线突然被路边的广告牌挡住了;晚上拉上窗帘,依然挡不住各种探照灯、霓虹灯的“偷窥”……
成都要对这些“灯”采取行动。1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成都市城管委印发《全市2019年户外广告标志和城市景观照明设施超亮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
一店一招,LED灯珠不得外露
根据方案,在源头上,成都将对户外电子显示屏审批程序进行核查,对未取得违规设置审批程序的,应先予以关闭,依法查处;已取得审批手续的,将严格控制切换时间,确保22:必须在30前关闭。
同时,新应用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必须符合《成都市中心户外广告安装方案(2013-2020)》)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若违规安装LED显示装置未自行拆除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责令立即拆除。
此外,成都市还将加强夜间巡查,对辖区内有明亮发光字的标志进行彻底排查,并建立台账,严格核对审批程序,要求商户严格遵守一店一招,LED灯珠严禁外露。控制安装的招牌数量;同时,对符合安装要求的,依法进行审批;对违法安装LED招牌的,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责令拆除。
严禁使用强力探照灯等高亮度灯具
除了控制数量外,大功率的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的霓虹灯等造成很多麻烦的也都在治理范围之内。
据悉,成都市将严格限制在景观照明设施中使用耗能大、污染严重、可能产生有害物质的产品;严禁使用高亮度、高能、高亮度、高能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照明消耗;采用照明智能监控系统,保证自主控制的景观灯开、关时间与集中控制同步,做到按时开、关。
对未取得审批手续(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广告招牌设施,以及一店多招的设施,有关部门要及时介入调查取证,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光源户外照明,并在限期内自行拆除。
同时,对于已取得审批手续,但户外广告牌有超亮光源的,有关部门应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该光源,并采用亚克力面板覆盖等技术手段。并有效降低亮度,从源头解决此类问题;擅自使用大功率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的,责令立即关闭光源,限期拆除;对拒不服从管理、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部门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组织集中拆除。
先整改再检查发现问题纳入年度考核
据悉,本次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其中,1月至6月底为集中清理排查阶段。各区(市)县重点关注市民反映和投诉的问题领域。对点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工作台账,提出整改工作方案。
7月至11月底是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市)、县城管部门将对台账所列问题进行综合管控。整治工作将于10月底完成。
11月至12月底,为检查总结阶段,成都市城管委将随机抽查户外照明,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纳入月度和年度考核。
红星新闻记者林聪
陈一希编辑